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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新政来了 开来恶补

发表于2015-05-08

楼主昨天看到的新闻:

3月30日电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30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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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支行、副省级城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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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有没有帮助吧

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5-05-08
挂一满楼春江水,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公积金新政来了 开来恶补”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6-01

真的好好施行还是好政策

发表于2015-06-01

白银也能用吗

发表于2015-06-01

这是二套房首付调整,哪里是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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